国管局、中直管理局:机关单位带头使用、购买国产新能源汽车 不超18万元

 人参与 | 时间:2024-12-31 07:14:06

10月29日消息,国管购买国产据国内媒体报道称,局中机关官方已经给出通知,直管鼓励机关单位带头使用国产新能源汽车。理局

公告中指出,单位带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使用各单位机关及其所属垂直管理机构、源汽元派出机构等各级行政单位和各类事业单位配备更新各类定向化保障公务用车,车不超万应当带头使用国产新能源汽车。国管购买国产

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所属单位采购新能源汽车的局中机关统筹管理,除因地理环境、直管气候条件特殊和无适配车型等情况外,理局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公务用车的单位带比例应当达到《“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明确的“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目标要求,以后按规定逐步提高。使用

各部门、源汽元各单位配备更新新能源汽车应当符合公务用车管理有关规定,不得超编制、超标准配备车辆。其中,配备新能源轿车的,价格不超过18万元;配备轿车以外的其他车型的,价格不超过《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规定的同类型燃油汽车的配备标准。

确因工作需要,经批准通过社会化租赁方式保障公务出行的,应当优先租用符合规定标准的新能源汽车。

国管局、中直管理局:机关单位带头使用、购买国产新能源汽车 不超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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